為明確地塊環(huán)境質量,便于后續(xù)開發(fā)和利用,2023年9月,祁門縣蘆溪鄉(xiāng)人民政府委托安徽省地質礦產勘查局332地質隊對祁門縣蘆溪鄉(xiāng)羅村水毀搬遷安置區(qū)地塊土壤污染狀況進行調查。
一、項目基本情況
(1)地塊名稱:祁門縣蘆溪鄉(xiāng)羅村水毀搬遷安置區(qū)地塊
(2)面積:9997.83m2(約15.00畝)
(3)地理位置:祁門縣蘆溪鄉(xiāng)蘆溪村
(4)土地使用權人:祁門縣蘆溪鄉(xiāng)人民政府
(5)地塊土地利用現狀:建設用地
(6)未來規(guī)劃:蘆溪鄉(xiāng)羅村水毀搬遷安置區(qū)-居住用地(第一類用地)
(7)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單位:安徽省地質礦產勘查局332地質隊
(8)現場快速檢測單位:安徽實樸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
(9)調查背景: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》(2019.1.1)第五十九條第二款規(guī)定,“用途變更為住宅、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,變更前應當按照規(guī)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”;根據《安徽省實施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〉辦法》(2023年1月1日)第三十六條建設用地有用途擬變更為住宅或者學校、養(yǎng)老、醫(yī)療等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情形的,土地使用權人應當按照規(guī)定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。
二、第一階段調查工作
通過資料收集、現場踏勘、人員訪談得知該地塊歷史上為林地,地塊內過去主要為竹林,蘆溪鄉(xiāng)人民政府通過征收土地報批程序,上報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的批準后,于2021年1月對該地塊完成了土地征收,所征土地即為國有。現狀地塊已經開挖平整,同時規(guī)劃中的活動中心(也作為臨時安置場所)主體已經建造完畢。
三、現場快速檢測
現場快速檢測結果顯示PID數值均較小,未檢測出明顯揮發(fā)性氣體。
XRF檢出數據顯示,汞未檢出,Cr(總鉻)與對照點相比,檢測值相近,無外源污染,Ni、Cu、As、Cd、Hg、Pb等檢測含量均小于《土壤環(huán)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(試行)》(GB36600-2018)第一類用地篩選值。
四、結論
(1)經過資料收集與分析、現場踏勘與人員訪談,查明調查地塊及地塊周圍區(qū)域當前和歷史上均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。
(2)本次調查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,不納入污染地塊管理,無需進入第二階段的調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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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發(fā)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,任何單位、個人對公示結果有異議的,請與安徽省地質礦產勘查局 332 地質隊聯系并提供有關材料。單位反映情況需加蓋公章,個人反映情況需提供有效身份證明及聯系電話、地址、郵政編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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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系人:方斌
聯系方式:13955987163
郵箱:1064369528@qq.com